本文由北京字画网 www.bjzihua.com 发布! 2016年12月13日 作者:丁雪峰
艺术创作应包括两个过程:从作者到作品的过程和从作品到欣赏者的过程,即作品的创作过程和作品的接受过程。在这个完整的艺术过程中,画家赋予作品发挥某种功能的潜力,而欣赏者则实现这种功能。任何功能(教育、认识,美感)都不能由作品自身实现,而必须由欣赏者在接受过程中实现,实现这些功能的过程,就是作品获得生命力的过程。
接受过程不是被动的反应环节,而是主动的、具有推动绘画创作过程的功能。欣赏者不仅是实现作品功能、潜力的主体,而且也是推动新的艺术创作的动力。
艺术欣赏活动,一方面受作品性质的制约,另一方面又受欣赏者自身的制约。欣赏者欣赏一幅作品时,他是作品的驾驭者。欣赏的过程,是一个再创造的过程,但同时也是欣赏者改变自身的过程,也就是受作品潜在功能影响的过程。
接受形态包括个人接受和社会接受两个大类,首先是社会接受,这里指作品到欣赏者个人之前,可能已取得社会的某种接受形式,比如经过展览、出版、画廊这些中介进行筛选、宣传、评价,然后才转入个人接受。个人接受又有独特的方式,它取决于接受者个人的心理、文化素养、阅历等多种因素,作品在个人身上发生影响,而个人影响又会转化为社会影响。
所以绘画研究应该是三个方面,即画家、作品、观众,艺术欣赏者也兼有艺术创造者的身份。也就是说,欣赏者在接受过程中也有艺术发现,他们可能发现一些画家自身并未意识到的东西。在这个意义上,欣赏者也是艺术的动力,他们不仅被作品所影响,而且也反过来影响画家和提升作品。对批评家来说,应该具备更高的水平,批评家不仅要具备描述和判断的水平,而且必须具备发现和创造的水平。批评家应该意识到自己负有审美再创造的使命,从而更自觉地进入参与艺术创造的更高境界。
欣赏者可以唤起画家的“精品意识”,即促使画家不能不考虑自己的作品不可过于肤浅,而应当尽可能地留给欣赏接受、想象的余地和审美再创造的思维空间,这样,就提高了艺术的素质。